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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代理一场官司,这场官司叫做“婚约财产纠纷”。我的当事人是被告,是一名女孩。几个月以前,她通过他人介绍与男方相识,男方一相识就迫不及待向女孩求婚,给女孩家彩礼4.6万元。彩礼的金额很少,但是同居一个多月以后,男方嫌弃女孩,并把女孩赶出了家门。迫不及待向女孩家要求返还彩礼未果,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并且一分不少。一审法院判决完全支持了男方的请求,判决女方返还全部礼金。女孩不服,向中级法院上诉,我代理了这个案件。为了今天下午的庭审工作顺利,我认真撰写了代理词。代理词的主要观点如下: 一、一审法院判决“返还财产”,适用法律错误。一审判决书引用过时的司法解释。 二、法院判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三、法院判决返回全部彩礼,违反了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 四、法院判决书以“双方既未按照本地风俗习惯办理结婚宴席”作为退还礼金的理由,不符合“婚育新风进万家”的政策导向和善良风俗。 五、本案的判决,严重违背了司法实践。 六、一审法院对关键证据未公开质证,严重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明显错误。恳请法院切实纠正错误,确保公平公正,切实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http://t.cn/A6RNle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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