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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打了一场合同纠纷官司,诉讼标的500多万元,涉及到的资金流向2500多万,有本诉,还有反诉,诉讼参与人非常多,原告席和被告席都坐不下。被告方两名律师,有一位律师很多话,有一位律师寡言少语。我代理的是原告方的第三人。我代理这个案子,首先就是抓关键。复杂的案子,必须既要把握全面,又要抓好关键,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我抓的关键就是首先变更诉讼主体,开庭前我就向法官递交了《变更诉讼主体地位申请书》,申请把我的当事人由第三人身份变更为原告之一。开始法官不同意,起诉的原告坚决反对,他认为这个诉求与其他两个合伙人无关,其他两个合伙人只能当第三人,最关键的是他认为法院判决被告资金返回以后,全部归他个人。我的态度十分坚定,我说三个合伙人由一个小股东向被告提起诉状,而我的当事人是最大的股东,却被列为第三人,极不正常,这个是原告想独吞合伙人共同财产的不良企图。我申请我的当事人由第三人变更为共同原告之一,因为我的当事人是涉案实体权利的主要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为便于法院查明事实真相,公正审理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我强烈请求法院依法准许我的当事人由第三人身份依法变更为原告主体身份,以原告身份参与诉讼。最后,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法官同意了我的当事人由第三人变更为原告,甚至另外一个没有申请的第三人也随之变更为共同原告。至此,原告从开始的一人,变更为三名共同原告。把握好了这个关键,其他的问题就好办了,三个共同原告,“一致对外”,同心协力,共同维持诉求,下决心把被告的“不当得利”数百万元通过法律程序,争取过来。这次庭审时间非常紧,连代理词都没法读完,按照法律规定,必须第二次开庭。不过,我已经做到了“有备无患”,以原告身份和反诉被告身份的证据和代理词都交给了法官,而且表达非常全面,没有遗漏。期待再开一次庭,更重要的是期待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 http://t.cn/A6RMiw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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