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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为一位农村老人做了一整上午的“义务劳动”,陪同他来到法院递交申请强制执行书。前段,我代理一场民间借贷官司,我的当事人是原告,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60多万元、利息20多万元,共计80余万元。如今法院判决已经生效,但不见被告主动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实践证明,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主动把钱送到原告手上或者打到原告银行帐号上的可能性非常小。怎么办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使法院生效判决成为现实。我主动帮当事人写好申请强制执行书,并陪同当事人来到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理由是:法院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在完全有能力履行给付义务的情况下却拒绝给付。为此,申请人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院判决书规定的义务。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责令被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还清时止。申请强制执行书已经提交,期待法院的执行。 今天一上午的工作其实是“义务劳动”,但是义务劳动也要做。如果不是主动帮助当事人完整地做好这件事,虽然我已经帮他写好了申请强制执行书,他也不知道往哪里交,不知道找法院的那个部门、哪个人。而且这种没有文化的农村老人,面对一系列复杂的表格,除了叫他签名以外,其他的事情他都感觉比登天还难,所以只能“以好再好”,一系列地“代劳”。这叫做“扶上马再送一程”。对于来自农村的老人,一定要对他们多一点耐心、多一点“奉献”! https://weibo.com/2815396022/507420750958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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