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上午,我的当事人给我微信发来照片,法院的调解书已经收到。调解书与判决书是不同的,判决书可以上诉,而调解书即时生效。这意味着我的当事人在这场官司中赢得很圆满,这个离婚案子画上了句号。 我的当事人和他的老婆生了两个小孩,但是两个小孩都还是读幼儿园的年龄,老婆就离家出走。没有一点做母亲的责任。如今很多年过去了,孩子也慢慢长大。他老婆突然回来起诉离婚,既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又要男方承担抚养费,而且还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我的当事人很生气,两个小孩生出来就不管人家死活,作为母亲一走了之。如今孩子慢慢长大,就要抚养权,这是什么逻辑? 我代理男方以后,非常认真研究案情,在庭审中通过答辩状和代理词,充分表达了我的当事人的意志,让原告无言以对。结果,案子以调解收官。第一,双方离婚;第二,两个小孩均由男方抚养,而不是由女方抚养,而且女方要承担两个小孩的抚养费;第三,双方不存在财产分割的问题,女方属于“净身出户”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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