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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中秋节过去了。几天的中秋节假,其实没有一天清闲。为了中秋节后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开庭,可以说是绞尽脑汁,从熟悉案情、证据的精心准备、答辩状的认真撰写,到代理词的反复推敲,这是一个复杂而艰辛的过程,不敢有任何松懈和怠慢。一个官司能否打得漂亮,关键是两点:证据要扎实;代理词要“厉害”。代理词厉害不厉害,不是看你所谓的“文采”。什么文采飞扬,什么慷慨激昂、理直气壮,这些漂亮的形容词其实在庭审中毫无意义。真正厉害的代理词是熟悉案情基础上的准确运用法律。要实现法律条款与具体案件的有机结合,不讲大话、空话、蛮话,句句都是实话、“法律话”。做到这样,你所代理的案子,就能够大概率地达到“预期”。真正的公平公正,不能完全寄托在遇见所谓的“好法官”。法官在审判活动中是一个中立者,谁的证据充分,谁的法律理由正确,他在裁判结果中就支持谁。这不是他想怎样做,而是法律要求他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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