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 忘记密码
全站搜索:

公告: 深圳法律服务、东莞法律服务:坚守职业良心,崇尚法律、勤勉敬业,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联系电话:18938914189;18974620458
今天陪同当事人去法院立案,非常顺利!
已阅读:218    录入时间:2024/9/29    【 字体:
    今天陪同当事人去法院立案,非常顺利。马上就是国庆节放假了,总以为法院不会接案子了,打算节后再去立案,可是当事人很着急,她迫不及待要求去法院立案。我带着试一试的心情陪同当事人去了法院。今天没有看见来法院办事的人,可是工作人员还是像往常一样到岗到位。比较而言,今天在法院办事比往常更方面,几分钟就办好了立案手续,不用排队的感觉真好。
今天我代理的案子是民间纠纷案件,起诉书中提了几个请求:一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二是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10万元;三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是这样的:原、被告系邻居,双方房屋仅一墙之隔。今年中秋节期间,原告突然发现被告在新建房屋时,基脚太靠近原告的房屋,原告的房屋基脚受损,导致原告的房屋整体下沉、房屋开裂变成了危房。而且被告房屋建成后,擅自从墙体中打洞开门,拆除原告的房墙,企图从原告的房屋内开通一条过道,使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经查实,被告在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建房。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做出公正判决,判如原告所请。




点击数:218    录入时间:2024/9/29    【打印此页】【顶部】【关闭
上一篇:昨天虽然是休息日,但是忙了一整天,为的是国庆节后第一天上班的一场民事官司
下一篇:如今的青年人法律维权意识越来越强
深圳弘德法律有限公司@版权所有:粤ICP备09161694号   你是本站的第 1051755 位客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国企大厦
邮政编码:5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