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一位青年人急匆匆走进我的办公室。从面相看是刚刚成年的模样。他开口就说要请我打官司。我问他打什么官司?他说有一位同学借了他700块钱,没有归还。如今连微信都被拉黑,电话也没法联系。我问他什么时候借的?他说两个月前。我问他写了借条没有,他说没有写借条,只是微信转账,也没有在转账时写明用途。他还告诉我,为了这个事,他俩刚刚去了派出所,但是因为这个属于经济纠纷,派出所建议他们走法律程序。我对青年人进行耐心地分析和法律讲解。我说金额这么少,没有必要打官司,否则得不偿失。他说最重要的不在于钱的多少,而在于这口气难消。我叫他先通过其他办法看能不能督促对方还款。更重要的是今后在日常生活中,交友一定要注意对方的诚信,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对于诚信度不高的人,不要借钱给他。借钱给别人,一定要写借条,还要写上还款日期。如果要收借款利息,一定要在借条上有关于利息的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借条上没有利息约定的借款,一律视为不要利息。通过我的耐心“普法”,青年人打消了为这点小钱打官司的念头。他诚恳表示,今后交友一定要谨慎,一定要多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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