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邮政快递送来一份判决书,这是市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判决结果是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因为二审是终审判决,意味着这个官司我的当事人取得了终局性的胜诉。当我们把这个消息通过电话告诉我的当事人,年轻的黄女士非常激动,平时吐字很清晰的她,语气变得不连贯。如果不是她的代理人,从声音中辨不清是哭还是笑,激动和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她不断重复着感谢、非常感谢、感谢不尽之类的语句,隔着遥远的空间也能让我们感受到她此时此刻激动的心情。不只是她一个人异常激动,妈妈和两个弟弟同样非常激动。 这是一场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几个月之前黄女士和妈妈、两个弟弟接到一份起诉状,原告要求他们一家四口归还借款60万元及相应的借款利息。黄女士一家有一种天要塌下来的感觉。60万元借款,历时八年多,不但要求归还全部本金,还要求支付相应利息,这对于一个普通的家庭来说,就是一二套毛坯房的概念。最严重的问题是,黄女士的父亲刚刚去世,所谓的借款金额如此之巨,为什么父亲在世时全家人都没有听说过这事,而且八年多时间里,原告从来没有要求过黄女士的爸爸归还借款。甚至黄女士父亲病重住院数月直到去世,原告都没有过问此事,原告与黄女士的爸爸是同一个单位的负责人,而且60万元所谓的借款,居然不收利息。以上种种表现,完全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日常生活经验法则。 黄士女一家收到法院的传票以后,在熟人的介绍下找到我们要求代理他们的官司。我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对照民法典的相关条文,坚定地认为所谓的借款60万元,并非真正的借款,因为双方是多年的生意合伙人,存在基础法律关系,必须对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全面审核。 一审法院认真审理,充分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到市中级法院。在市中级法院的二审程序中,我方继续强化证据的证明力,继续在庭审中强化法律依据的表述,获得了二审法院的充分支持。二审法院通过认真审理,驳回了上诉人的请求,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我方获得终局性的胜诉。至此,本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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