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 忘记密码
全站搜索:

公告: 深圳法律服务、东莞法律服务:坚守职业良心,崇尚法律、勤勉敬业,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联系电话:18938914189;18974620458
今天下午,我的当事人的儿子打来电话,他说父亲的银行账号收到了被告保险公司打过来的11.77万元……
已阅读:76    录入时间:2025/9/6    【 字体:
    今天下午,我的当事人的儿子从外省给我打来电话,他高兴地告诉我,父亲的银行账号收到了被告保险公司打过来的11.77万元,加上被告肇事司机的2.77万元,以及两被告已经垫付的2.3万元,总共赔偿16.77万元全部有了着落。全家都为此喜出望外。他们说,案件的结局如此圆满,让全家始料未及,有一种做梦的感觉,非常感谢我在这个案子的代理过程中所作出的付出。他认为我是用真诚和汗水,用智慧和专业为他的父亲讨回了公道,赢得了公平正义。最让他们全家欣慰的是,不只是赢得了官司,最重要的是还获得了实实在在的金钱给付,这让他们切身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回想当初他们找我代理的情形,那时候他们是多么的茫然。今年2月4日,当事人的儿子和儿媳找到我,说父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仅是医疗费用就花费10万元左右。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虽然父亲是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但是已经花费的10万元医疗费,对方只垫付了2.3万元,从此玩“人间蒸发”。这让他们感到很无奈。我问他们有什么期待,他们说,如果能够拿回医疗费的一半就谢天谢地了。我正式接手这个案子以后,仔细研究案情,从事实和法律上进行全方位的考量。在起诉的时候,把对方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庭审中,两被告坚定地认为,除了已经垫付的2.3万元以外,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肇事司机甚至要求原告赔偿她的车辆损失。
    庭审中,我方发表了强有力的辩论意见。认为,原告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和要求赔偿具有明确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被告认为,原告已经74周岁,远超法定退休年龄,不应该赔偿误工费。但是我方认为,对于高龄受害人是否有权主张误工费损失,不能以法定退休年龄规定来判定,而应当以受害人实际减少劳动收入为依据。任何法律都没有从年龄上限制误工费的主张。法定退休年龄的划定不是禁止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继续劳动,而是出于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目的。我国法律法规未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进行限制,只要公民年满十六周岁直至死亡,都具有行使劳动和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的劳动和劳动所得受法律保护。被告还提出我方主张的的精神抚慰金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我方以一系列法律依据进行了有力的辩驳。
    判决结果,我方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那可喜的一幕。一一2025年9月5日晚
 





点击数:76    录入时间:2025/9/6    【打印此页】【顶部】【关闭
上一篇:今天陪同小龚去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预料到的非常顺利
下一篇:昨天代理的一场离婚官司,似乎已经没有了悬念
深圳弘德法律有限公司@版权所有:粤ICP备09161694号   你是本站的第 1102438 位客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国企大厦
邮政编码:518000